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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存在种种歧视现象,其中最严重的应为年龄歧视,而非性别歧视、民族歧视、地域歧视、学历歧视、户口歧视等。依据以往的公开宣传,社会主义国家本应力求实现平等,且应比资本主义国家在平等方面做得更好,但在当代中国,种种歧视却大行其道,真可说是一种讽刺。

目前,年龄歧视几乎遍及国内各个部门、各类单位,从政府机关、学校、报社、医院到企业、公司等。这种近乎完全公开的歧视,限制甚至剥夺了相当部分人士的就业权利与工作机会。在西方国家,求职者不需要在简历上注明自己年龄,但在中国不行。许多单位在招聘时公开注明年龄限制:或40岁,或35岁,还有的规定30岁甚至28岁。

且看在2013年12月发布的《北京科技大学2014年度非教师岗位招聘启事》,里面的“报名条件”中明确规定:“应聘人员原则上须为纳入国家派遣计划的201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这类赤裸裸的年龄歧视规定,在中国高校的招聘启事中可说司空见惯。

平民百姓不但在求职时可能遭遇年龄歧视被拒之门外,而且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年龄歧视问题得不到晋升、调职或培训等方面的机会。更为严重的是,他们中的一部分才进入中年不久,就不得不面对丢失现有工作职位的风险,尤其在国内某些企业、公司中会这样。

在中国的科研管理体制中,同样公开存在年龄歧视现象,比如部分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在课题立项问题上就对申请者年龄进行了限制。山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有以下规定:“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超过40岁者并非不具有完成课题的能力,实际上对科学研究而言,年龄越大者因经验越丰富、知识积累越深厚,一般而言越能成功地完成研究项目。

年龄歧视在国内大行其道的原因,首先与整个社会缺乏公平与平等意识、尤其是缺乏创造公平与平等的工作环境意识有关。在目前的社会,特权者固然想依据特权与关系等为亲友谋取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晋升机会等,无特权者也企图通过找关系、行贿等为自己或亲属争取工作机会。还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也未制定有关法规以求消除就业与工作中的年龄歧视现象。

年龄歧视司空见惯的另一个原因,应与国内在退休年龄上的规定有关: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而女性法定退休年龄则为55岁,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偏早,因此国内各单位或多或少会有聘用年龄较大者时间不很长就会因其退休需另觅新人的顾虑。中国或许应该实行弹性退休制,将男性60岁、女性55岁定为最早退休年龄,(无论男女)越晚退休则退休金领取金额可越高。这种制度应有助于减轻年龄歧视现象。  

还要指出的是,当前国内年龄歧视的风行,应与执政党以往提倡的干部队伍“年轻化”不无关系。在改革开放初期推行干部队伍“年轻化”,有助于解决领导干部“终身制”等问题。不过这种“年轻化”演变到后来也产生一些流弊,比如在官员选用问题上依据年龄搞“一刀切”等。在高度政治化的中国社会,官方的特定思维与做法除影响到事业单位(学校、研究所、出版社、医院等)、国有企业外,还会或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身相当复杂的社会各个角落,其流弊更为明显。

对平民百姓而言,本不存在需要通过“年轻化”来解决的“终身制”问题,但却在进入中年后“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下不得不面对年龄歧视现象——而这其实影响到民生问题。部分官员可以通过修改“档案年龄”规避年龄限制,但普通公民无此“本事”。如果不站出来反对年龄歧视,他们(或其亲属)或早或晚可能成为年龄歧视的受影响者。

在中国正步入老龄社会的情况下,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以及中年人的权利,减少乃至消除种种年龄歧视现象是必要的。再考虑到劳动力供求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年轻劳动力供过于求状况已在相当程度上得到缓解,反对年龄歧视的行动已不应再拖延。至于近年来由于高校“大跃进”式扩招以及专业设置不合理等原因导致的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也不应靠推行年龄歧视做法来解决。

文章原题为:中国当前严重的年龄歧视

(已发于加拿大《大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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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榕杰

林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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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博士,独立学者,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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